刘丽珍说,自己也是因为朋友的推荐,偶然接触到广场舞,很快对这种从广东发源的健身舞种产生了兴趣。她组织人力,开展调研,并提出了一份名为《规范引导广场健身舞活动健康有序发展》的提案。 提案认为,目前长沙广场舞发展面临着4项问题,政府引导不力;部门管理缺位;基础设施滞后和公共场所开放不够。
近年来,广场舞如雨后春笋般在长沙每一个晴朗的夜晚,每一块宽敞的空地上兴起。“政府要适当引导广场舞的发展,让它更加规范。”天元区政协主席刘丽珍近日发表看法。 “我们每年在文化上投了那么多钱,还达不到这样的效果。”在刘丽珍眼里,长沙市民广场舞的兴盛是民众自发开展文化活动的一个典范,政府应当尊重,并给予应有的扶持。 在刘丽珍看来,把市民自发的广场舞真正做活,将是长沙群众文化建设的一条捷径:“今年周周乐办“我健康 我快乐”广场舞大赛就是很好的做法,如果我们搞其他的活动,还不一定能吸引这么多市民关注。以后,还可以鼓励各个厂矿、社区的广场舞搞出特色来,长沙市也可以选拔一支广场舞队,追求艺术上的成就。像‘长沙精神’和一些市民须知的情况,也可以编成广场歌舞,推介给市民,让市民在娱乐中提升素质。” “但我说的引导不是包办,政府当然不能直接介入,要尊重广场舞自然的发展。”她进一步解释,“政府应当提供更多‘支持性’的规范引导。首先是要肯定这件事,然后相关的部门要来帮助解决一些实际的困难,规划、建设部门可以在几个市民广场上建些广场小屋,为组织者用电、存物提供方便;城管部门做好广场舞的秩序引导;文化部门也可以给领舞者们组织培训,提高水平。现在场地不够,机关单位的场地就应当在恰当的时间里,向市民广场舞开放。” |